其一,南江枫林小区业委会成立及备案符合选举程序,候选人名单及当选委员名单在选举过程中也通过社区的配合进行了公示;其二,南江枫林小区因原物业公司仁本物业退出后,一直无物业公司愿意接手,业委会成立后,就选聘物业公司事宜也进行了书面意见征求,最终仅有秀之阳光物业愿意以顾问的形式对小区进行指导管理,并非真正物业管理,应属于业主自主管理;其三,小区绿化改建已以书面形式征求业主意见,并有三分之二的业主表示同意并通过,如有疑问,可对业委会征求意见表查询;其四,业委会应当定期公布共有部位的收益及各类支出,对业委会的监督是业主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