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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公布意见明确“90平米”和“70%”概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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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公布意见明确“90平方米”和“70%”概念             来源:京报网



      90平米界定为建筑面积



      建设部昨天(9月13日)正式公布了《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对此前市场普遍存在疑虑的“90平方米”和“70%”两个概念给出了明确界定。



     今年5月,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文件中提出:“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但对于什么是套型建筑面积以及70%比例是项目控制还是总量控制,业界一直存在争议,受此影响,中国大部分城市的实施细则迟迟未能出台,市场也处于迷惘状态。

      

      对于争议颇大的“套型建筑面积”的概念,建设部在《意见》中明确指出,“套型建筑面积是指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

    

      据业内人士分析,同一房子的套型建筑面积一般要小于建筑面积,因此9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的房子换算成通常所用的建筑面积甚至可能超过110平方米,因此,期待在明年购买小户型的消费者需要做好心理准备,明年小户型可能没预期的多。

      

      关于70%的比例,《意见》提出了总量与项目结合的原则。具体规定是:自2006年6月1日起,各城市(含县城)年度(从6月1日起计算)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

      

针对普通商品房选址越来越远离市中心的情况,《意见》提出,各地要充分考虑中低收入居民家庭生活对交通设施条件的要求,合理安排普通商品房的区位布局,方便居民工作和生活。

      打击哄抬房价公布举报电话

      

      北京市建委、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向社会公布各自的举报投诉电话:63958811(市建委);12358(市发改委);12315(市工商局)。

      

      此次整顿为期10个月,将持续到明年6月30日。整顿重点为: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预售活动的动态监管、房地产广告发布、房地产展销活动、商品房预售合同、房地产经纪。将重点检查无证售房、内部认购、囤积房源和哄抬房价、部分中介机构行为不规范、合同欺诈及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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